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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一下那个刑罚处罚与刑事制裁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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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区别主要是,行政制裁是指尚未构成犯罪的法人或公民的处罚或处分,而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指人民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是审判机关对违反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实施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制裁与行政处罚区别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权的限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3种观点: 民事制裁是由人民依法给予民事违法行为者依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进行的法律制裁。民事制裁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司法机关,其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危害等。民事制裁的对象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民事制裁不得因追究民事责任而使负有义务的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即不得以对人身的惩罚代替经济制裁。如何撤诉民事案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或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4、撒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1种观点: 刑事处罚,是司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危害社会、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人所给予的刑事法律制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区别:⑴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⑵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律制裁手段;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⑶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作出的。⑷适用客体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⑸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⑹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⑺处罚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⑻法律救济不同行政处罚相对人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手段,刑事处罚相对人有提起上诉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申诉两种救济手段。同一违法行为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主要在于如何确定行政违法和犯罪之间的界限。这一界限一般由立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掌握,主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恶性程度。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危害社会安全秩序的程度,情节轻微,给予一般行政处罚即可的,定为行政违法行为;违法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情节严重,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定为犯罪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一样的。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3种观点: 刑罚处罚与刑事制裁没有明显的区别。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刑事制裁,是指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人依其所负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刑罚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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