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第1种观点: 异地被起诉提管辖权异议可以直接向受诉人民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异地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方法:1、查明案件管辖地:首先,需要确定本案应当由哪个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管辖地应当是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留地。2、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原告将案件提交给了不当的或者存在其他管辖权问题,您可以向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当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并携带相关证据。3、等待处理:一旦您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会对其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裁定。如果认为您的异议成立,则会将案件移送到相应的管辖进行审理。如果驳回了您的异议,则需要按照原审程序进行诉讼。异地管辖权异议的起诉条件异地被起诉,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2、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交时间,必须在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4、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提出。受理案件的在实体审理案件之前,应当首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并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作出书面裁定。总之,因为管辖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想要向提出异议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和人员方面的的,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有就是在案件受理之后提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2种观点: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由案件当事人提出。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屋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管辖权异议是很常见的一种诉讼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如果要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最好是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呢。一、向哪个提管辖权异议上诉向受理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上诉。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二、管辖权异议成立时的处理是怎么样的1、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若有管辖权的为两个或以上时,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2、受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对该案件的审理。3、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应当通知受诉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对受诉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审理。三、对管辖权异议应当怎样处理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管辖权存在异议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第三十规定,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审理。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因管辖权异议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第1种观点: 异地被起诉提管辖权异议可以直接向受诉人民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异地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方法:1、查明案件管辖地:首先,需要确定本案应当由哪个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管辖地应当是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留地。2、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原告将案件提交给了不当的或者存在其他管辖权问题,您可以向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当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并携带相关证据。3、等待处理:一旦您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会对其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裁定。如果认为您的异议成立,则会将案件移送到相应的管辖进行审理。如果驳回了您的异议,则需要按照原审程序进行诉讼。异地管辖权异议的起诉条件异地被起诉,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2、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交时间,必须在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4、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提出。受理案件的在实体审理案件之前,应当首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并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作出书面裁定。总之,因为管辖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想要向提出异议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和人员方面的的,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有就是在案件受理之后提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第2种观点: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或受诉向其移送案件的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或受移送案件的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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