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招投标法规定:每次项目开标必须大于等于三家投标单位,如果低于三家投标单位则本次项目明显缺乏竞争力,流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比选不属于招标,比选主体可以是建筑方,招标必须是委托招投标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1种观点: 比价采购是指选定三家以上具有相关资质供应商,在收到报价后进行几次(一般两次)质量、市场占有率、口碑、价格比较,最后选出性价比高的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模式。一、二者采购方式不同二、二者邀请对象不同三、二者商讨方式不同一、招投标:1.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2.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3.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二、询比价:1.广义的询价是指获得准确的价格信息,以便在报价过程中对工程材料(设备)及时、正确的定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2.询查材料设备价格的方法有:造价信息(地区刊物)、电话询价、上网查询、市场调查、厂家报价、造价通等。询价时应该能尽可能多的提供预购的产品信息,数量等3.招标采购是指面对竞标人寻求价格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是对一些有报价权的大做市商或生产商闻讯价格的采购方式比价采购是比较前后期及当期其他价格的采购方式议价采购是指买卖双方对价格有公平的谈判定价地位的采购方式定价采购是指大的采购商拥有定价权采用定价的方式采购公开市场采购是指对于市场上所有生产商公开价格采购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询价采购流程是什么1、进行采购项目分析。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2、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项目清单;3、编写询价书。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对采购方案的分析编写采购询价书;4、询价书的确认。询价书编制完成后,须送采购单位审核确认,经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正式印制;5、邀请供应商;6、进行资格预审。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主要是审查相关资格文件和证明,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等;7、发出询价书;8、成立询价小组;9、制作评价办法和文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采购项目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采用下设价格分值(附表)执行。二、如需求单位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招标采购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值的,须经校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的都属于一种采购的形式,它们的基本的做法是差不多的,其主要的区别是招标的范围不同,一个是向整个社会公开招标,一个是在选定的若干个供应商中招标,除此以外,其他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十二条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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