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是指北京学院(中国大学前身)、西南学院、华东学院、中南学院、西北学院;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2、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中国大学的培养背景。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