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父母向出生时所在的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非助产机构出生的,提供有效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1、申报材料
a、居民户口簿
b、居民身份证
c、亲子鉴定
d、结婚证
2、法定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3、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机关核准的,各层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5、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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