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低于2018年保定市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28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注:
上一年度保定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671元,月平均工资4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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