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至十三级
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乡(镇)副,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四级
科员
十至十五级
办事员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